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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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19)浙0108民初552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负担。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回已预缴的诉讼费用8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22 |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