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宏泰(福建)鞋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闽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福建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对宏泰(福建)鞋业有限公司享有普通破产债权3750700元。

二、***对福建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债权未受清偿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三、驳回福建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7393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8696.5元,由福建省出版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93.7元,由宏泰(福建)鞋业有限公司负担18402.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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