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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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闰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中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有色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希翼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鑫都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鑫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河南中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郑州中闰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日签订的《物业管理代管协议书》自2020年8月27日解除; 二、被告郑州中闰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中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物业代管费用及停车费用共计860000元,并将涉案物业的物业代管权交还给原告河南中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被告***对本判决第二项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河南中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200元,减半收取6600元,由原告河南中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62元,由被告郑州中闰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603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 裁判日期 | 2021-04-16 |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