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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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申请人辽宁西钢通源经贸有限公司、辽宁北钢金属贸易有限公司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在未足额缴纳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1-04-12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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