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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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青0104刑初24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张刚罚金280000元,追缴非法所得43998元、邓刘毅罚金268375元、许杰林罚金220000元,追缴非法所得63998元、王绪罚金90000元,追缴非法所得43998元、李沛祥罚金40000元,追缴非法所得20000元、寇航站罚金45000元,追缴非法所得43998元的本次终结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法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4-22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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