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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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2020)鄂0113民初31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应继续履行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0113民初31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持本裁定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