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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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浙江物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浙江永炜通信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签署的《合同权利转让协议》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不具有约束力; 二、驳回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1 |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