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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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亢吉帅名下位于青岛市崂山区同和路XXXXXXXXXXXX户房屋。 二、查封被执行人张启慧名下位于黄岛区泰山东路XXXXXXXXXXXXX户房屋。 三、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执行人承担;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