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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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郑州中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卡莱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维港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郑州卡莱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物业使用费共计46299元、违约金8000元; 二、被告郑州中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79元,减半收取589.5元,由原告***负担9.5元,由被告郑州卡莱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郑州中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5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裁判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