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泉州千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泉州千亿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于2017年12月1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8年10月28日解除; 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泉州市丰泽区××街××层××号商铺交还给***; 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自2018年8月25日起至2018年10月28日止的租金8516.13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利率分别自2018年8月28日起以8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8日起以516.13元为基数向***计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 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自2018年10月29日起至交还泉州市丰泽区××街××层××号商铺止按每月4000元计算的占用费; 五、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168元,由***负担425元,由***负担74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