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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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向原告***支付装修工程款90000元及利息(以9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时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计10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