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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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渝0156民初1873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在今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在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执行异议。若期满未提出异议,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