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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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曾献威所有的位于抚州市汝水大道6789号(公园懿品)7幢1804号(房产证号:赣(2018)抚州市不动产权第0025682号号)房屋一套归买受人黄建辉(***)所有,上述房屋的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即发生转移。 二、买受人黄建辉(***)应持本裁定书在30日内到相关权力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