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登记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登记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西鹿寨县人民法院(2018)桂0223行初2号行政判决;

二、驳回朱云山、朱健锋、朱玲玲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朱云山、朱健锋、朱玲玲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朱桂英、林永耀已预交),由受案法院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8-11-05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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