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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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200000元及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计算);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3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