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3执167号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沭阳县墟镇王龙家电销售部、王龙: 关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沭阳县墟镇王龙家电销售部、王龙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6日立案执行,立案标的23976元。 执行过程中,王龙将23976元款项直接汇到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并缴纳了本案的执行费用260元。至此,本院(2020)苏13民初7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