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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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盂县永泰加油站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法院 | 盂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盂县永泰加油站于2018年5月2日向原告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西阳泉石油分公司作出解除《盂县永泰加油站租赁合同》的通知无效。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盂县永泰加油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5-14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