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铁岭中心支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偿原告***、***、***10000元;如逾期履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预交),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