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省云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第三证券营业部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证券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天向本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