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海源舞台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浙江海源舞台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08元,由原告浙江海源舞台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