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四川江油南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735270.96元(其中含工程款4974905.15元,资金利息706365.81元,已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申请保全费合计54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申请执行费56076.00元,一并从被执行人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