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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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381执1391号 申请执行人童郎平: 被执行人张维交、张仁高、施小燕: 申请执行人童郎平与被执行人张维交、张仁高、施小燕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2020)浙0381民初10412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童郎平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03月04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维交、张仁高、施小燕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381执139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