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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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霖经贸有限公司 临沂市森雅林木业有限公司 临沂市河东区圣福源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311执恢74号 李韫会(申请执行人)、李桂芳、冉祥良、彭振华、孙德松、房伟、临沂市河东区圣福源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森雅林木业有限公司、山东龙霖经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李韫会与李桂芳、冉祥良、彭振华、孙德松、房伟、临沂市河东区圣福源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森雅林木业有限公司、山东龙霖经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6213.55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李韫会(申请执行人)。至此,李韫会(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1311执恢74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3-22 |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