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龙霖经贸有限公司
临沂市森雅林木业有限公司
临沂市河东区圣福源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鲁1311执恢74号

李韫会(申请执行人)、李桂芳、冉祥良、彭振华、孙德松、房伟、临沂市河东区圣福源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森雅林木业有限公司、山东龙霖经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李韫会与李桂芳、冉祥良、彭振华、孙德松、房伟、临沂市河东区圣福源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森雅林木业有限公司、山东龙霖经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6213.55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李韫会(申请执行人)。至此,李韫会(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1311执恢74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3-22
发布日期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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