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保全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车牌号为苏G×××××的小型轿车,期限为二年。在查封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过户、买卖、抵押、转让等。

以上查封、冻结限额70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4-13
发布日期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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