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嘉兴君悦超市有限公司
类型 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浙0424执141号

姜雪芬

嘉兴君悦超市有限公司:

姜雪芬申请执行嘉兴君悦超市有限公司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49895.53元,执行费648元,于2021年1月15日立案执行。案经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执行费已交纳。故本案标的额全部执行到位,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4-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