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建德市远翔交通工程试验有限公司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建德市远翔交通工程试验有限公司检测费500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6月28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损失;

二、驳回原告建德市远翔交通工程试验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9000元,减半收取计4500元,由原告建德市远翔交通工程试验有限公司负担100元,被告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4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520元,由被告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裁判日期 2020-01-21
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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