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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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向原告***赔偿车辆维修费395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上列应付款项,于本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09
发布日期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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