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省启航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9)吉0323执5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裁判日期 2019-07-30
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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