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创联信(北京)机电系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给付原告创联信(北京)机电系统有限公司工程质保金人民币107,659元及利息(利息以21,531.8元为基数,自2015年4月26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953.00元、保全费978元,合计人民币2,93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0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