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51万元或查封等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02
发布日期 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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