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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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51万元或查封等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