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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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浦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桂0722执保21号 冯有富、林雄、林祥忠: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冯有富与被申请人林雄、林祥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解除被申请人林雄名下的财产查封与冻结。经我院向金融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本院于2021年1月18日解除查封被申请人林雄名下财产。本案现已解除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