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建三明海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业主撤销权纠纷 |
| 法院 |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三明市梅列区上河城业主委员会与福建三明海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签订的《上河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继续授权委托书》; 二、确认三明市梅列区上河城业主委员会与福建三明海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签订的《上河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继续授权委托书》无效;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00元,由三明市梅列区上河城业主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11-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