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管理(林业)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林业行政管理(林业)
法院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南丰县桑田镇樟坑村村委会、南丰县桑田镇人民政府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2021-03-24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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