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天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呼图壁县方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阜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对被告新疆天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享有普通债权金额为2000000元、960000元,合计2960000元。 案件受理费100元,其他费用400元,合计500元,均由被告新疆天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04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