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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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水务有限公司 哈密市哈水经济发展中心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370元,减半收取计2685元,邮寄送达费6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日期 | 2020-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