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市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市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长治市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14 | 
| 发布日期 | 2020-03-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