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平陆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15.4%,从2020年8月26日起计算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2403元,减半收取计1201.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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