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德飞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鸿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本院(2018)陕0113执保12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18)陕0113民初16832号民事裁定书对被执行人陕西鸿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渭南市大荔县XX园区XX街XX市场XX路十字西北角“荔锦台”项目十四套房产的查封,分别为:该小区5号楼10302、10303、10901、11503、11601;该小区6号楼30102;该小区7号楼30101、10201;该小区8号楼10101、30201;该小区11号楼10302、10203、10803、11403。 二、中止本院(2019)陕0113执638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