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没收财产
法院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17执828号

伏洪川、林远兵、范红亮、向鹏、李永强、梁华军:

本院在执行伏洪川、林远兵、范红亮、向鹏、李永强、梁华军没收财产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伏洪川、林远兵、范红亮、向鹏、李永强、梁华军已全部履行(2021)津0117刑初5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4-22
发布日期 2021-04-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