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20)青0104执2314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在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两年内申请恢复执行,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4-21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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