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东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报酬17940元。

如果债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24元(按简易程序收取),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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