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射洪县聚发农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星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中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被告射洪县聚发农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给原告四川省星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0000000.00元。

本案受理费141800.00元,减半收取70900.00元,由被告射洪县聚发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4
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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