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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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县聚发农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星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中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射洪县聚发农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给原告四川省星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0000000.00元。 本案受理费141800.00元,减半收取70900.00元,由被告射洪县聚发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