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瑞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四川瑞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为原告***办理位于中江县仓山镇郪江花园9幢2单元604号房屋的权属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元988元,减半收取494元,由被告四川瑞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