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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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大连成大服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迪尚品牌时装有限公司主料、辅料、标牌经济损失162796.46元、差旅费损失4872.5元,以上共计167668.96元; 二、驳回原告迪尚品牌时装有限公司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大连成大服装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74元,原告迪尚品牌时装有限公司负担380元,被告大连成大服装有限公司负担179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23 |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