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清源康健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川0781民初2192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四川清源康健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未清偿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四川清源康健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履行未清偿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四川清源康健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并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 裁判日期 | 2020-02-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