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法院 |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于(2020)鄂10刑初16号刑事判决书生效之日在金融机构的个人全部存款,或扣留、提取其截止该日的全部应得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截止该日的其他个人全部财产。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利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