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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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大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东营市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胜大支行37×××11账号内存款340万元; 冻结期限为一年。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2-19 |
发布日期 | 2020-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