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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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内2222执630号 包国军、包布其其格: 包国军申请执行包布其其格合同纠纷一案,科右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2222民初10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包布其其格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吴金虎于2020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柱、包双泉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包国军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2222民初1098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韩巴特尔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书记员杭宇 |
裁判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