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南宁易庭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扶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广西南宁易庭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天内退还扶绥县逸夏云端酒店消防规划费2800元;

二、驳回扶绥县逸夏云端酒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20元;本案使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660元;由扶绥县逸夏云端酒店负担635元;易庭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25
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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