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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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肥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28764.23元或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本裁定交由本院执行机构执行,如在保全期满前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应在期满前一个月继续向本院执行机构提出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4-25 |